◆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济南报道
因对外担保,而将自己“拉下水”的上市公司并不鲜见。然而,凯瑞德的此番遭遇却有些离奇。
一边,杭州东艮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下称“杭州东艮”)以凯瑞德为借款人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能源”)与其《借款协议》下的1.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由,对凯瑞德提起了诉讼,杭州中院判决凯瑞德作为被告之一,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另一边,凯瑞德却极力“喊冤”,表示公司并未对上述借款事宜提供担保。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凯瑞德8月19日发布的半年报,截至今年6月30日,凯瑞德所披露的担保对象中,并未出现创越能源的“身影”。
那么,这项担保究竟是真是假?7日,经济导报记者多次致电凯瑞德董秘办公室,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被追偿本金远超公司净资产
根据6日晚间的公告,针对杭州东艮提起的诉讼,杭州中院作出判决,创越能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杭州东艮借款本金1.3亿元,并支付拖欠的借款利息875.01万元,且这一利息仅暂时计算至2015年10月28日。同时,创越能源还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东艮支付借款罚息、违约金870.7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将凯瑞德列为了被告之一,理由是凯瑞德为借款人创越能源与其《借款协议》下的1.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此,杭州中院判决,凯瑞德须对创越能源的上述付款义务及本次案件相关费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此计算,该连带清偿总额近1.5亿元。
其2017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凯瑞德总资产仅6.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859.05万元。因此,若需要代偿,对于近年来经营状况并不乐观的凯瑞德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神秘”的担保案
就在市场为凯瑞德“捏着一把汗”之时,事情却因凯瑞德的“喊冤”出现反转。
凯瑞德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对外担保事项必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可生效实施,并于第一时间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然而,“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对上述借款事宜提供担保,也未签署任何相关借款担保合同,也无该事项的任何审批流程(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和备案记录(董事会决议签字记录等);公司现任董事长张培峰以及现任全体董监高均不知悉上述借款担保事宜,也未在任何相关审批流程文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上签字。”因此,凯瑞德宣布,公司不认可上述对外担保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得知,截至今年6月30日,凯瑞德公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中,包括2016年9月20日发生的,为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担保的3200万元,担保期为12个月;2009年8月22日发生的,为德州晶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1500万元,担保期为8年;以及2016年5月27日发生的,为德州晶峰日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晶峰玻璃”)担保的2800万元,担保期为1年。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7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6.07%。
这其中,的确未出现凯瑞德为创越能源提供担保的相关信息。
对此,凯瑞德表示,公司将尽快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对上述借款担保涉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予以报案和反诉,“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曾共同设立投资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凯瑞德与创越能源并非毫无干系。两者间的联系,需追溯到3年前。
2014年10月,名称还为“德棉股份”的公司,公告称其子公司深圳德棉博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棉博元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参与设立深圳中渔投资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渔投资”)。首期成立总规模为10亿元,主要投资于海南中渔船务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其股权及名下的4家全资子公司及渔业船只,并将整体进行上市或者转售给第三人,以实现资产增值。
在当时的共同发起人中,便出现了创越能源的“身影”。根据彼时披露的材料,创越能源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加工、销售;投资业务等。
不过,德棉博元基金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2016年,其净利润报亏130.41万元;2017年上半年,再度报亏228.72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对外担保一事上,凯瑞德曾摔过“跟头”。
去年5月27日,公司为晶峰玻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借款4300万元(其中的28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4.35%,还款方式为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然而,合同签订后,晶峰玻璃未按期还款,中行德州分行因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向德州中院提起诉讼,之后判决凯瑞德在最高债权额2800万元范围内对此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为此,凯瑞德多次与中行德州分行、晶峰玻璃沟通协调,目前未有实际追偿公司的2800万元担保责任,故凯瑞德未对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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