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新时期如何积极利用外资?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拓展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利用外资领域。
负面清单管理
据了解,山东新一轮利用外资将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
经济导报记者梳理发现,本轮利用外资与山东发展新经济紧密结合,除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外,还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海洋、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服务业方面,鼓励国际资本投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养老、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
鼓励外资依法依规参与山东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林业、市政工程及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外资享有内资企业相同优惠政策
山东支持各地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跨国公司落户及行业领军企业在山东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技术中心和利润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挂牌享受与内资企业同样的支持政策。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各级政府应优先安排重点发展的新产业用地。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
对全职来鲁开展创新工作的杰出人才,对其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补助;来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山东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招商引资政策特别强调了外资企业享有同内资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如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并与内资企业同等享受《〈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相关扶持政策。外商投资山东实体经济同等适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改善营商环境
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山东将实施全方位招商引资战略。鼓励开发区设立投资促进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利用国际资源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积极推进中德生态园、中韩(烟台)产业园、中澳产业园、中印国际创新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简化因公出国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出访团组支持力度,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台不纳入量化管理,不计入出国(境)指标。
鼓励走出去企业将境外获得的资金、技术、资源、营销网络、融资渠道等用于推动山东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返回山东开展直接投资。
把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增长率纳入全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可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
对于外资关注的营商环境,山东将进一步提高通关、出入境、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培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外商投资企业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证照管理等方面和内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同等待遇。
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在鲁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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