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公司将于6月29日正式在全国股转系统上进行名称变更,证券简称由‘山东能源’变更为‘泰维能源’,证券代码保持不变。”26日,曾与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能集团”)引发“字号权”之争的山东泰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35567.OC)披露,公司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简称变更的议案》。
随着泰维能源与山能集团达成和解,这段历时长达近一年的“字号权”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
但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企业遭遇“重名的烦恼”,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比如,上市公司恒润股份(603985.SH)也在为证券简称的重名大伤脑筋,因为在新三板也有一家公司叫恒润股份(834679.OC)。二者业绩有着巨大差异,但因简称相同而常常被混为一谈,这让业绩更好的上市公司恒润股份感觉“很无辜”。
“但目前,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不得与新三板已挂牌公司重名。所以,这种情况确实很难处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于鹏对经济导报记者说道。随着新三板企业不断增多,A股上市公司数量也在不断膨胀,类似重名案例可能继续出现。
诉争近一年
最终和解收场
泰维能源23日曾披露称,公司因证券简称与山能集团产生纠纷,引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并赔偿山能集团维权费用9万元。二审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向公司发出(2017)鲁民终528号调解书,确认双方于6月21日签订的和解协议内容,协议约定公司于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0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申请变更“山东能源”的证券简称,争取60日内最迟90日内完成证券简称变更。公司在前述期间内完成名称实际变更后,山能集团放弃本案一审判决所判令的维权合理费用9万元等。
事实上,上述和解协议签订仅几日之后,泰维能源便申请了名称变更事宜,可谓“神速”。公司为何会这么快行动?又为何将本案拖了这么久,直到二审时才同意和解?27日,经济导报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董秘屈清秀,但一直未果。
公开资料显示,泰维能源于去年3月23日在新三板挂牌,法定代表人是于希明。该公司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属于新三板基础层企业,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加气站进行车用天然气销售。
据悉,该公司在当初申请挂牌时,其简称“山东能源”获得了全国股转系统的批准。但去年8月,其披露涉诉公告称,已收到法院传票,被山能集团以侵犯企业字号权为名告上法庭。
据了解,山能集团是山东省属国有独资公司,2010年底在济南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下辖6个矿业集团、2个区域公司、2个物流公司、1个财务公司、1个重型机械装备公司和技术研发、信息中心等直属机构。其早在2013年6月21日就注册了“山东能源”文字+拼音+图形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根据经济导报记者此前采访,山能集团认为泰维能源所申请“山东能源”的简称对消费者造成了混淆,影响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今年1月底,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泰维能源败诉,让其立即在全国股转系统中变更“山东能源”的证券简称,并赔偿原告维权合理费用9万元。
在一审判决下发后,泰维能源表示不服,决定对本案提起上诉。直到本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调解书,此案以泰维能源变更证券简称而最终落定。
“撞名”或导致业绩被混淆
事实上,因“字号权”争夺而对簿公堂,泰维能源似乎也有难言之隐。根据2015年10月修订的《全国股转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证券简称应避免与已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重复,应从公司中文全称中选取不超过四个汉字的字符。”对于与山能集团的“撞名”,泰维能源曾表示,“为避免与已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重复,才使用了‘山东能源’四个字作为证券简称。”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发现,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确实有一家企业名为“泰维股份”,全称为大连泰维精密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泰维能源看来,如果公司证券简称使用“泰维能源”或者“山东泰维”,很可能让人误以为和“泰维股份”有关联,所以当初才选取了“山东能源”作为证券简称。
“不管如何,企业字号是商业活动中具有识别性的标识,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受到保护,这是因为作为企业名称受到保护的字号本身的知名度即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这种公信力应受到保护。”于鹏认为。
有意思的是,与之类似,A股上市公司恒润股份也烦恼有加,因为在新三板也有一家公司叫恒润股份。前者全称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锻件生产企业;后者全称为“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市政环卫设备及专用车的研究、生产、销售。据悉,新三板恒润股份早在2015年12月15日就已经挂牌并使用目前的简称,而上市公司恒润股份于今年5月5日上市,也就是说,新三板恒润股份启用该简称在先。
然而,根据股转系统修订的上述《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仅规定申请挂牌的公司“证券简称应避免与已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重复。”但目前,并未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不得与新三板已挂牌公司重复。这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拟定证券简称似乎可以更“任性”。
如今,让上市公司恒润股份苦恼的,主要还是业绩容易被混淆——其2016年营业收入达6.29亿元,净利润为9471万元;而新三板恒润股份2016年营业收入为8046万元,归母净利润仅为70.4万元,双方差异巨大。此外,新三板恒润股份2016年度营收同比下降43%,净利润同比下降94%。有投资者将其业绩“张冠李戴”,发在了上市公司恒润股份的股吧里。这导致不少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恒润股份的业绩产生质疑。
对此,上市公司恒润股份在回答投资者询问时表示,目前两家企业并无关联之处。对于有投资者将双方业绩混淆的情况,其表示,“相信认真看待问题的股民会通过正规渠道查阅经营情况。”其同时称,正在积极寻求更好的方式来解决重名带来的烦恼。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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