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首批5个督察组22日开始将陆续进驻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聊城、滨州、菏泽10个城市,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环境保护工作督察。
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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