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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05 09:42: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法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截至2018年6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2342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共1090个。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据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经审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大-香港科大可持续发展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中德学院、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5所学院,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229个项目符合章程和协议要求终止的规定,批准终止。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指导有关办学者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上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和项目批准书交回教育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加强舆情引导和管理,稳妥推进善后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长足发展,在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机构和项目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科专业能力不强、缺乏内涵式发展机制等问题,导致学生满意度低、吸引力弱、办学活动难以持续。

  该负责人指出,强化退出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精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有效服务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国际化水平、促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退出机制建设,可以完善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使监管工作首尾呼应,有利于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提质增效;有利于明确办学导向,依法办学;有利于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提高社会满意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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