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始终将为民办实事惠民项目作为支持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着力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教育方面
一、出台民生政策。一是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20年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有关政策的通知》(日财教〔2020〕1号),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200元,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能力,改善中学办学条件。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按5:5分担。全市需增加教育支出6000万元,市级财政已将承担的资金3000万元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也将此次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列入2020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出台《关于增加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日教字〔2019〕53号),从2020年起,建立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生均120元的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专门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绩效奖励,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市财政对落实生均120元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的区县给予20%奖励。市财政将承担的720万元奖补资金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也将此次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资金列入2020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日教字〔2020〕1号),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每年每校拨付不低于5万元的经费用于安全保障及办理场地责任保险等服务支出。市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给予奖补。
二、建立调度制度。对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实施月调度并建立台账。为提高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月调度制度,对经费安排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并建立台账,对落实不力区县跟上督导,按月将落实情况台账报送市委办公室督查部门。截止目前,全市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亿元,已经全部拨付学校。
三、加强绩效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日发〔2019〕11号),建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究责”的资金管理机制,组织市教育局认真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将公用经费提标资金作为预算重点项目与年度预算同步报送人大,提高了预算资金的目标约束和政策导向。在资金下达后,组织各区县,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范向荣)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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