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我市将对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社、农业、海洋、市场监管、科协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人才建设(产业)资金、工业技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资金、农业科技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省级以上科技资金进行整合,每年预算规模不低于2亿元,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据介绍,市级科技创新资金突出支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解决“卡脖子”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增强产业源头和原始创新能力,激励创新平台发挥聚集人才、引领创新作用,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主体培育和壮大。结合“拨改投”要求,提出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向。
市级科技创新资金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通过指南发布、项目预算、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绩效评价等过程管理,实现市级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可查询、责任可追溯的全程“留痕”管理,并实行资金由国库到项目、到实施单位的“直通车”拨付管理,提升资金政策落实效率。(范向荣)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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