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照市财政局着力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近日,出台了《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
通过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简化政府采购手续、清理妨碍市场竞争的资格条件、压减采购结果确定实际时间和强化及时支付等措施,做好政府采购市场“店小二”,保障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权益。深化简政放权,精简集中采购目录,提高分散采购限额、公开招标数额以及自行采购限额标准,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提升采购效率。
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更为经济的融资渠道,进一步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利用信用等级约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性,营造公平、阳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刘晓红)
责任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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