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真整实合涉农资金。按照做大增量、优化存量的思路,进一步破除部门利益障碍,出“真招、实招、硬招”,强化市级18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共整合下达资金1.23亿元,支持打好全市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区,支持脱贫攻坚深化提升工程,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稳定脱贫。
二是精准实施脱贫政策。积极开展产业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扶贫、低保“两线合一”、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互助养老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并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林水会战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聚集工作、政策、资金合力确保完成脱贫任务。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三是构建扶贫资产保值增殖、循环使用长效机制。近期将与扶贫办、农业局出台《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托产业项目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重点探索建立四三三工作机制,即实行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建立资产保值增值、差异化精准分配、动态化调整“三项制度”,实现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之间“三次分配”,努力达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乡村活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四是健全多元化监管机制。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政府采购等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联合扶贫、涉农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努力使扶贫资金达到“资金高效益、群众真受益、多方都满意”的最佳效果。开展财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落实责任、改进作风为重点,聚焦资金安排、使用、监管、成效等重点环节,深入查找并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牟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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