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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
发布时间:2017-01-09 11:49:19 来源:日照日报 |
本报讯(记者 卢昱东)近日,市公安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市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规定》要求,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市场均应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市场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
同时,明确提出市场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和每月开展防火检查,包括用火用电、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商场应保证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等内容。
此外,还要求市场建立微型消防站,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责任编辑:张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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