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我市持续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力度,狠抓燃煤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共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75万元。
2015年,我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298天,较2014年增加15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27、34、102、57微克,较2014年分别改善15.6%、5.6%、8.1%、3.4%。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最高的是岚山区;二氧化氮浓度最高的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高的是莒县;细颗粒物浓度最高的是莒县。2015年日照港边界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13微克,与去年同期相比,浓度下降25.7%。( 史树梅)
责任编辑:张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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